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与研究水平,增强教育科学研究为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服务的针对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研究工作。我院申报工作由科技处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课题申报者按照课题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进行论证,立足破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与关键性问题。本次立项设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和经费自筹课题20项。对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将予以每项3000元和1000元的资助。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2.每所高职院校限报课题5项,每所中职学校限报课题3项,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
3.课题研究工作应在1-2年内完成。本专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须提供1篇与研究成果相关的职教集团建设发展案例。重点课题还须在教育领域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提供资政建议1篇。
4.本专项课题按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实施管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本专项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课题申请材料由各院校及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科研规划项目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1份;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一式1份;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
(4)以上三项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刘月网络办公邮箱。
3.我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
4.此次课题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附件一: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三: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
附件四: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章锦红——办公室小号:51924,手机:15566698599;刘月——办公室小号:51922,手机:15566762393。
渤海船院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